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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字体:A- A+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412号)文件精神,苏州市教育局将评选表彰一批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请各单位对照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要求

1.苏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学校专任教师150人以下(不含150人)可推荐一人,150—300人以下(不含300人)可推荐两人,300人及以上可推荐三人;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单位可推荐一人。

2.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苏园教〔2023〕51号)的文件要求: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近十年中须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流经历。本次拟推荐苏州市优秀教师、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至少需1年交流经历,如交流经历不足2年,需协议承诺在2024-2025学年补交流1年。

3.曾获评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推荐。

4.推荐人选在同一评选认定年度内只能申报“三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中的一类。

5.推荐人选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6.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遴选说明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符合文件的要求,园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区域遴选,择优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三、报送说明

各单位请202463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苏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苏州市优秀教师登记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附件2-5子稿打包发园区教育局人事处,邮箱地址:lingzhixiong@sipac.gov.cn 纸质材料按要求完成后送人事处凌老师处,联系电话:66681125。

苏教师〔2024〕12号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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